(🎅) 7月(🐐)1日(🐶)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(🍦)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(🍂)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(🗾)”“进院难”“支(🗽)付(😦)难”,文件都(🥊)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(🏮)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(😯)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(😶)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(🦏)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(🏂)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(👵)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(🏯)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(⏮)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(👟)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(🍦)完善多部门联(🚁)动(😄)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(🗃)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(🕳)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(🚁)于(🍥)药品目录更新(🐩)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(👷)品配备或设(🔶)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(🗜)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(🔙)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(🦗)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(🍗)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(❓)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(🐡)录(🗨)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(👿)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(🉐)行路径。 (🍓)另外(🎋)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(📬)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(🐅)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(🚕)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(🍫)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(🔚)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(😂)承(🐗)受力的高(🖇)价(🙎)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(🍅)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(🈸)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(🌆)康记者还在发(🎒)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(💘)品是推荐进入(🏪)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(🆓)相关负责人(😓)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(🤝)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(🛹)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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