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(🏉)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(👡)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(📪)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(🚌)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(🙊)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(🏈)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(⛲)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(🚮)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(♈)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(🦆)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(📝)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(🗄)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(💅)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(✴)相(🏬)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(🦐)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(✂),创新(🌉)药也常卡在医(🦑)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(🖥)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(🐿)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(🎯)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(🖇)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(💇)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(😭)由影响创新药(🌧)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(🚿)《若干措施》提(🍵)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(🐠)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(🌓)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(⛴)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(⭐)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(💅) 另外,此次文(😤)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(🔶)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(✍)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(🔓) 在发布(🗒)会现场,国家医(📡)保局医药服务(🏕)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(🏎)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(🍮)出基(🎻)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(🛒)步表示,“国(🈳)家医保局计划实(🦈)现商保创新药(🥠)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(🤹)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(📔)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(🍉)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(🚸)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(🌽)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(🐉)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(🔶)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(🐳)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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