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(🤸)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(🥣)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(👶)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(🚏)院难”“支付难(🍡)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(🙁)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(🕣)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(🍑)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(🙉)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(💫)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(👼)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(🔗)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(🐐)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(🗡)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(🍺)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(💗)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(📚)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(🈺)大(⛄)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(🤮)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(🔬)医院(🏾)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(🗿)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(🚨)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(💹)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(🥜)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(😴)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(🌟)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🔙)(即同(🦁)一通用名药品只能(🕹)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(㊙)品目录(🥨)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(📭)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(〽)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(🆖)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(🥉)范围的可行(❗)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(🎸)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(💿)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(💤)临床价值大、(🙏)患者获益显(🚍)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(🗄)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(🤯)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(📃)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(🥝)超出(📐)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(🤧)在发布(🎁)会现场获悉,商(🐤)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(👽)推荐进入商保,并(🥈)不是“强(🗼)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(💪)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(🆗)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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