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(🔉)1日,国家医保局、(🔦)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(📆)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(🍺)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(✡)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(🧙)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(🈵)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(❗)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(💽)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(🏿)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(🍷)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(🏩)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(📀)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(📈)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(🌊)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(🕦)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(🐸),企业可同(🐒)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(🙍)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(🎌)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(🅿)、罕(🍔)见病等重点领域(🌊)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(🏒)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(🏖)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(⛎)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(🦄)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(🐖)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(📿)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(⬜)医(🤤)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(🐮)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(🚓)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(📙),按程序(📹)将符合条件(📭)的创新药纳入(🏕)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(😣)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(🍐)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(📨)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(🧞)药目录)。重点(⏮)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(⛷)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(🅰)布会现(🌜)场,国家医(🔁)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(💒)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(📳)药保障体(🐨)系的第一(💅)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(📄)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(🏀)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(🚄)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(🍢)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(🏵)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(🥢)边界在(🍴)这里,所(🥔)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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