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(🥃)家医保局、国家卫(⛲)生(🍚)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(📩)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(🐲)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(🕝)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(🎪)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(🍘)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(🌀)研发方向(🧔)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(🙋)规(🏨)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(👌)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(🌊)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(🔬)推动创新(🔐)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(🚠)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(🤦)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(🏬)童用药、罕见病(🖤)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(📞)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(🤝)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(🌂)医保局医(💹)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(🐋)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(🍝)施》提出,鼓励(🎞)医保(📚)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(👆)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(🚤)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(🗣)临时采购绿(🖕)色通道,保障(🛬)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(🦔)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(♿)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(❇)保目录内谈判药品(😼)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(🛸)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(🔃)事(📥)件等特殊情况必需(📚)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(🕊)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(🗓)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(🌠)长黄心宇表示(🍉),“商保创新药目(🔯)录(⤵)是(📣)健全多层次用药保(🐺)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(🗓)确基本医保保障(👾)边界,为超出(🚮)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(🈺)新支(⏲)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(🤙)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(🍽)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(🥌)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(➗)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(🚶)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(☝)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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