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(🧠)质量发展的若干措(😋)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(🧐)注意到,对于业(♍)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(🔑)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(🤝)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(👪)临床用药需(🐙)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(💧)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(🐐)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(👘)大创新药投资规(🦋)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(🏬)创新药(🐿)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(👁)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(🔋)同步(🔱)申请医保部(🏥)门(🐚)给(🙉)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(🔋)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(🤔)动创(🎽)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(🎱)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(💸)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(🕷)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(🎯)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(🐕)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(🔘)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(😁)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(🌙)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(🤚)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(🕖)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(🐺)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(🆖) 在(🕰)发布会(🗣)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(📕)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(🤮)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(💅)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(🍹)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(🔢)保创新药目(📨)录与医保(👂)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(🈯)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(🎅)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(🏄)保创(✴)新药目录中(🍢)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(♑)品设计的时(💳)候(🚾)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(🐀)界在这里(⏲)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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