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(📬)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(💊)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(👸)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(🙇)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(🔝)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(🥂)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(🎹)等(〽)合理确定研发方向(😓)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(🐬)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(🔁)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(🐙)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(💱)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(🌓)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(🍺)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(🥎) 在统筹推动创(🏗)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(🥑)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(🛄)上强调,首要(🙆)任务是推(🤴)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(🍨)施(🏗)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(🔁)通道,保障临(🧙)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(🚪)构用药目录数(🔄)量、药占比等为(🚃)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(🐼)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(⬇)内药品可不受“一(🦗)品两(⛲)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(☔)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(🌤)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(📖)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(🌒)入(🎈)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(🐀)径(🐜)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(🏵)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(🌮)保局(⏱)医(💋)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(➡)药(🍖)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(🏀)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(🆎)超出基本医(👚)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(🎹)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(🌐)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(💧)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(✋),“因为不同(🍰)的(🙁)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(🕸)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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