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🥝) 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(💩)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(⏳)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(📼)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(🍑)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(🦀)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(🎡)药(👛)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(💐)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(📠)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(🦀)金等多种方式,为(🎮)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(😢)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(👷)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(📂)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(🖊)同步申(🖼)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(🤝)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(🏘)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(🛣)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(🥟)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(😎)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(🏴)联动的(🕟)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(🍗)了医(👬)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(🖇)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(⏮)购绿(➿)色(😕)通道,保(💝)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(👍)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(👂)名药(😕)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(😹)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(👷)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(🕒)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(🌡)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(🔦)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(👅)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(🥫)务管理司(👶)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(💨)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(🦒)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(🦌)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(🤔)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(🏈)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(🙈)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(📖)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(🛵)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(🍨)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(🎒)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(👼)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(🤷)设计(⛓)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(🔷)的(🥘)边界在这(🐢)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(〰)也是协(🤺)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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