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(📏)生健康委(😭)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(🍢)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(🛩)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(🤝)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(✴)药研发”。具(💨)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(🔷)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(🗺)适(⛑)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(💟)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(😐)合理确(🏥)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(🍗)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(😝)药(✅)投资规模(😏)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(🥝)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(🦗)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(💝)国家药品监(🤜)管部门受理的(😌)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(👱)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(🎍)点领(✨)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(😗)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(🏫)门(🏌)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(🎶)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(💾)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(📶)施》提出,鼓(🎛)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(💓)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(🐨)配(🖥)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(🎽)通道,保障临床(🔕)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(🗃)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(☕)品只(🍤)能有两个规格的限(⬛)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(💝)新药(🚄)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(👕)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(📝)障范围的创(🚠)新药。 在发布(🔃)会现场,国(🖨)家医保局医(🔋)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(🥒)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(🥄)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(📂)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(💴)致,企业可以自(👷)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(😇)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(🎉)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(📀)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(🔀)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(🙃)是推荐,而且价(🎋)格应该(🐋)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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