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(🖨)发展的若干措(🐂)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(🥐)创新药企发展困(🍖)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(⛔)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(⏩)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(🌎)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(📝)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(🚫)药研发(🕙)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(🏒)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(👧)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(🚓)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(🎍)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(🎴)部门给(🔔)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(😷)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(🤧)范围等开展交流(👓)。 在统筹推动(🎰)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(🔅)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(🚅)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(🗼)务落地实施并完善(🉐)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(💖)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(💜)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(🏚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(🎻)出,鼓励医保(❓)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(📭)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(😽)药品(🎭)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(💼)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(💰)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(🤝)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(👜)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(🎪)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(🎄)超出基本(🐲)医保(⌛)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(🧝)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(💽)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(⤵)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(😊)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(❕)计划(🌜)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(🚼)入医保药(👟)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(🚔)者。” 中新(🌠)健康记者还在(🗳)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(🏔)药品是推荐(🧒)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(🏡)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(🤴)这里,所以用(🥗)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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