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(💽)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(🙍)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(🛥)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(📖)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(⏫)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(📅)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(🍣)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(😨)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(🎤)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(♒),文件提出(🔡)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(🍚)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(🛫)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(🏩)资,培育支持创新(🖐)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(⏹)可(🤑)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(👃)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(🍔)专(🗄)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(☔)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(🏠)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(⚾)目录,创新药也(♐)常卡在医院“进(😎)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(💎)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(👈)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(✔)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(🖊)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(⛎)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(🤟)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(🏅)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(🧙)基本(💫)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(🆗)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(🎣)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(🦇)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(🙆)床价值(💆)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(🦃)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(☝)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(🐺)步。该目录将(🏦)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(😴)步表示(🍹),“国家(🍡)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(✏)医保(🚇)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(🖤)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(🌐)商保创新药(🚾)目录或同时申报两(📽)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(🚁)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(🎹)保创新药目录中(🍮)的药品是推荐进(🚵)入商保(📠),并不是“强制(💯)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(🌕)也是协商(🎃)价。”
Copyright © 2008-201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