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(🦒)称《若干(😭)措施》)对外(🌱)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(📋)展困境(🌀)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(🐇)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(📲)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(👻),文件提出,鼓励商(🐥)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(🗃)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(🙋)险公司通过(🔸)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(🍲)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(🏎)创(🥥)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(💀),文件(⚓)提出,上(⛔)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(🛃)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(🦔)予点对(🌆)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(🦅)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(🤱)研发国家科技(🙃)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(🦌)病、高发重大(🎓)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(🥟)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(💀)实施并(⛰)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(🕞)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(🙍)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(❗)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(🦗)措施》提出,鼓励(🛫)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(🈶)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(🍡)采购绿色通道(😲),保障临(📇)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(🅾)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(⛲)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(🍞)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(⏪)药目录内药(🚷)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(⛷)品目录。在坚持(🔠)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(🍦)新药目录)。重点(🏵)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(🔹)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(📡)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(🙈)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(♐)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(🙀)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(🔺)录与医保目录(🏰)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(🗓)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(❗)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(🌹)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(🚼)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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