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🥅)7月(🏒)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(🖤)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(🔷)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(🚄)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(😖)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(🤗)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(🕹)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(🚬)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(🅿)适配创新(🚷)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(🎃)院(🎴)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(😲)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(🚭)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(🌸)商业健康保险公司(💏)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(🏣)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(☔)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(🎟)点对点政策指(😿)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(🗃)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(👌)围等开展交(😠)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(😀)研发方(💱)面,文件专(❣)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(😡)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(📊)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(👧)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(🏋)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(🚓)常卡在(🍸)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(🦆)心副主任王国栋(➰)1日在政(🐗)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(😆)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(🍕)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(🕑)名药品只能有两个(📿)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(🏺)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(🛤)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(🎳)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(🎁)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(♟)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(🚒)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(🗻)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(🦃)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(👸),程序基本一致(🌋)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(😨)医保药品目录(💣)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(😲)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(👳)药目录中的药(🤐)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(😨)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(🚏)为不同的产品设计(♉)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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