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(🐂)保局、国家(💇)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(🥊)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(📐)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(🌻)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(📫)药研发需求的数据(📼)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(😒)方向、布局研发(📫)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(🦁)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(📹)资规模(🤝)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(🃏)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(🐊)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(📙)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(🏓)。 在统(💼)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(😆)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(🆕)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(💱)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(🎈)完(🖱)善多部门(🤯)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(😉) 此前,即使进(🛥)了(💹)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(🐣)药积极进入(🌄)医疗(☕)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(🦊)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(🥊)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(🐕)录(🕕)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(🥟)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(💏)的(🚒)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(🐌)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(🔈)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(🏵)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(🤮)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(🎲)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(🥀)者获益显著且超(💐)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(🏻)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(🦑)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(🙇)一步。该目(🤠)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(👬)一步表示,“国家(🙅)医(⬜)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(🐣)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(🛬)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(💖)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(⛑)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(🎌)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(😲)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(🍮)是(📴)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(💠)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(🏄)协商(🕊)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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