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(🍍)量发展(👫)的若干措施》(以(📬)下简称(🥔)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(🌵)付难”,文件都一(🤟)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(🍧)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(🤐)到要依托全国统一(🈵)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(😕)床用药需求(🍠)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(🤕)研院所、医(😧)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(💫)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(🌦)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(🕶)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(🌓)门受理的(🌝)创新药,企(🎟)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(🍾)参照药、支付(🦕)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(♎)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(👏)科技重大专项,聚(🍻)焦重大(📚)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(⬛)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(🔢)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(🥦)”环节。国家医(⛎)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(💖)药积极进入医(🐟)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(⏱)保定点医疗机(🥐)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(🕰)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(🚛)外,不得以医(🛢)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(😠)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(🔡)保(💟)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(🔲)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(🏷)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(🔈)目(😫)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(🙆)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(🧤)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(🤯)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(🎋)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(😯)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(🚙)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(🍖)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(📉)可以自(📜)主(🧞)申(🍏)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(⤴)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(😾)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(🦗)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(🚸)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(🔢)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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