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(🐵)康委印发的(♋)《支(💫)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(🥥)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(🦈)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(🕥)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(🧦)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(🤺)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(🔴)据归集和分析,开(🌾)发适配创新药研(🐲)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(😑)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(👊)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(👅)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(🦁)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(⏸)政策(📠)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(🥓)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(😊)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(👱)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(🗾)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(🍹)传染病、(🍪)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(💌)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(🔥)动的支(💻)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(🎒)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(🌝)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(😗)要任务(💨)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(🗒)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(🐮)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(💜)调整(⭕)药品配备或(🏡)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(📨)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(♊)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(⛪)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(💚)范围(🕚)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(Ⓜ)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(🗾)医保保障范(🤕)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(🦌)会现场,国家(🦓)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(🔥)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(👟)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(🔌)次用(🎵)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(🍫)录与医保(🆖)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(🤕)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(♐)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(🍹)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(🤰)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(🚈)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(🔰)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(🥛)是协商价。”
Copyright © 2008-201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