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(📐)康(🐻)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(🎳)提(🖥)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(📟)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(🎨)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(🦊)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(🍛),支持医药企业、(👩)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(🔖)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(🐮)提出,鼓励商(🧜)业健康保险扩(☕)大创新药(📃)投资(🧛)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(🌦)过创新药投资基(🌄)金等(🚃)多种方(🍷)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(💻)药的耐(🌡)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(✒)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(🐢)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(🚺)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(🌇)展交流。 (♉)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(🔒)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(⛸)栋1日在政策解读(🥏)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(🌞)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(🐒)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(😊)购绿色通道,保障(🙍)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(🕕)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(👔)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(🧛)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(🏏)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(👞)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(🔶)保目录。应(💓)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(💌)情况(🌴)必需的创新药,可(🔳)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(😈)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(🍔)用药(🎊)保障体系的(🎊)第(💍)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(☕)心宇进一步(🌽)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(🙀)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(🌷)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(🕎)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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