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(⛷)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(🦅)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(📟)新药企(🕋)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(🕯)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(🐗)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(🕐)保信息平台(〰)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(🚟)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(😎)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(🍴)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(❎),文件提出(💻),上市申请获得(📞)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(👕)保部门给予(💛)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(🏦)涉及的主规格(⛏)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(👡)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(👫),文件(🖲)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(🐲)研发国家科技(🤚)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(🈲),即使(🎗)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(👣)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(🌽)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(🏕)动(🌡)创新药积极进入(🖊)医(🚻)疗(🙇)机构。 《若干措(🔼)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(👣)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(☕)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(🎰) 此外,不得(🍐)以医(🍣)疗机构用药目(🏗)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(🤶)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(🦑)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(🉑)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(🧑)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(🍉)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(🌷)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(🐯)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(🆒)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(🏔)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(🚩)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(🚅)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(📥)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(🈵)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(🏊)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(😟)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(🦕)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(🕛)业可以自(🚥)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(🈸)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(🎥)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(🧠)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(🐩)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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