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(😡)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(📭)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(🚟)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(🐈)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(🔻)据(🌫)用(🐒)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(👓)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(🦇)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(🐄)析,开(👽)发适(😉)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(🚕)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(🍮)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(🖤)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(🔶)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(🕊)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(🚃)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(🚕)展交流。 在统筹(✝)推动创新药(🕜)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(🕚)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(👱)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(💎)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(🏞)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(🚌)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(🥚)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(🕺)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(🔘)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(⤴)整优化基(🍇)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(👻)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(🍅)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(🤥)必需的(📭)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(😪)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(🥐)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(🍎)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(🎂)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(🐧)目(😾)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(🏥)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(✳)药。 在发布(🛌)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(🚧)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(🚪)创新药(🔣)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(💊)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(🐯)致,企业可以自(🎾)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(🐚)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(👩)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(📢)家医保局相关负(🛬)责人(🏵)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(🏛)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(👧)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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