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(🎈)生健(🐩)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(🈁)业界关心的创新药(💉)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(⛵)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(✂)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(🥪)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(🥙)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(👹)分析,开发适配(🌯)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(💸)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(⏪)发方向、布(🔝)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(🚡)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(💎),为创新药研(⚡)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(📒)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(🚅)给予点(🧜)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(🌲)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(🎫)技重大(🥈)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(🈷)发重大慢(🍞)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(🖌)药物(🚫)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(🛹)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(🔍)国栋1日在政(🚕)策(🍤)解读发布会上强调(➗)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(📦)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(🛑)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(🧝)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(🚣)数量(🚤)、药占比等为由影(🍎)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(🦋)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(🐌)制(㊗)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(🛰)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(🛤)目录。应对重(🎧)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(🕹)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(🏛)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(➡)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(🖱)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(🏏)新药(🤭)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(🥩)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(🏯)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(🗒)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(👮)者还在发(🦊)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(🉐)创新(🔛)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(🏮)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(📳)一样,这是市场行(🙁)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(📔)是推荐,而且(🔝)价格应该也(🔅)是协商价。”
Copyright © 2008-201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