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(🚡)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(🙁)药高质量(🌠)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(🤫)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(🎭)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(🌽)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(✝)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(💄)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(⏸)布局研发管线,提(🈺)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(🍈)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(✔)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(👿)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(🌤)支付范围(😖)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(👌)大专项,聚焦(🍉)重大传染病、(🚅)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(🐴)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(📹)研发相关任务(🏬)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(👌)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(🤝)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(🛑)副主任王国栋(🌈)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(🕷)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(🕷)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(💥)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(🙃)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(💸)目录内(📎)谈判药品和商(🍸)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(📈)名(📚)药品只(🛎)能有两个规格(🎁)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(🧕)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(🖼)纳(🖌)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(💃)生事件等特(👇)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(📤)立“商(🛣)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(🚵)程度高、临床价值(😃)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(🏡)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(🥉)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(📱)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(🚪)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(🌝)与(📹)医保目录同时(🤾)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(💼)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(🍆)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(🍃)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(😫)行为,市(🎙)场的边界在这里(💓)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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