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(👒)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(🏸),对于业界(📓)关心(🎂)的创新(🐉)药企发展(🏀)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(🛏)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(👖),文件提到要依(🔋)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(🐪)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(🚶)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(🖕)康保险扩大创(🔘)新药投资(🐏)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(😜)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(📆)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(📰)门受理的创新药(🔮)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(🧔)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(🚖)及的主(🥙)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(👡)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(🎟)药研发方(👒)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(🧝)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(🔱)动的(😓)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(🚲)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(🌼)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(🎟)需要(🐏)及时(😔)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(🎁)通道,保(🦍)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(✌)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(⛅)等(🌃)为由影响创新药配(🗓)备使用。医(🦂)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(📘)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(🥁)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(🏖)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(🤵)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(⚽)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(✈)”(以下(🍔)称(🆖)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(✅)超(🎯)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(🔱)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(😾)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(🗻)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(❕)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(⛹)目录与医保目录(😝)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(⛎)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(🕢)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(♊)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(🏁)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(🕥)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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