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(🚨)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(🌺)持创新(🥥)药高质量发展的(☔)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(🥥)创新药企发展(🎾)困境(🚾)——“研发难(🥪)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(🍦)便提出“支持(🏷)医保(📦)数据用于(😧)创(🍧)新(👺)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(🔇)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(🈂)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(🍅)提供稳定(🌸)的长(🏏)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(🆙)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(🔏)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(🆒)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(🦈)流。 (🍢)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(🍶)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(➰)、高发重大慢性(🥥)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(🤧)重点领域,推(💹)动药(🕖)物研(⛩)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(✊)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(🐬)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(🎓)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(✡)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(👧)目录内谈判药(💻)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(🤮)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(📻)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(🎈)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(🦔)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(🤬)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(⏹)提出(🔭)设立“商业健康(🌨)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(🐘)药(💿)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(🐟)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(💓)基本医保(👏)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(🐑)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(😒)目录(📑)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(🏣)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(〽)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(🕴)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(🐙)一步表示,“国家(😨)医保局计划实现(👅)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(📈)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(💒)边界在这(🈶)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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