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(〽)困境——“研(🎐)发难”“进院(🕊)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(🍉)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(🐐)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(🔈)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(🚅)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(😒)所、医疗机构等合(📟)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(🎑)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(😢)通过创新(🌨)药(🔅)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(🚒)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(🔪)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(🐥)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(🏀)部门与企业可(🛥)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(🕑)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(👹)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(🍖)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(🌲)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(🌜)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(🙅)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(🛒)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(💮)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(🧖)施》提出,定(🌹)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(🕹)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(🌬)。应(🆖)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(⛳)时(🙄)纳入医保支付范(👨)围的(🔔)可行路径(🐖)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(🐇)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(🍜)保创新(🍭)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(🥑)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(💜)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(🛹)司司长黄心(🚓)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(🖱)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(🀄)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(🌓)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(🦌)致,企业可以自(😘)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(⚓)中新健康记者还(🐆)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(🐪)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(🚾)边界在这里,所(🈸)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Copyright © 2008-201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