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(🚫)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(📶)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(🐝)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(🚷)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(🈷)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(👯)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(🐛)药(🧘)投资(🎻)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(😟)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(🏴)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(🛏)申请获得国家(🍱)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(🕺)可同步申请医保(💯)部门给予(💭)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(💣)门与企业可围绕药(💚)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(🏛)参照药、支付(⛰)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(🍋)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(🀄)创新药物(💒)研发国家科(😜)技重大专项,聚焦(💝)重大传染病(🕚)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(🐱)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(🍱)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(💕)新药也常卡在(🍲)医院“进(🏚)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(🔓)国栋1日在政策解(🗾)读发布会上强调(🥫),首要任务是推动(💮)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(👿)调整(🤦)药品配备或设立临(🎴)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(🙁)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(🎑)数(♑)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(🔅)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(💣)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(🧞)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(💁)床价值大、(🔦)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(⛷)现商保创新药(😋)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(🧚)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(🆚)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(🍼)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(📻)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(🚃)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(👓)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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