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(🐣)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(🎞)布。中新健(💶)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(🌬)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(🔽)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(💞)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(👍)看,文件提到(⤴)要依托全国(🌜)统一的医保信息平(🎗)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(🛡)求(🏎)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(💟)数(🛬)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(🎏)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(📟)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(👎)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(💼)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(🥖)照药、支付范(😜)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(🈵)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(👤)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(🎤)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(🔎)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(🕋)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(🌚)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(👶)发(📎)布会(🏉)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(🔉)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(🚬)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(🏁)新公布后(🎍)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(🏏)整药品配备或设(🏒)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(♉)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(😗)创新药目录内药品(🔸)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(🛥)一通(♓)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(🚥)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(🚩)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(😺)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(❗)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(👇)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(🚻)文件中的一(🌏)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(😩)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(💆)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(😩)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(🍍)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(🔋)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(👣)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(🌥)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(🥠),“国家医保局(👳)计划实现(🥙)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(🍥)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(🌿)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(💦)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(🌒)关负责人表示(🎂)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(〽)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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