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(🌻)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(📬)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(🤾)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(🐵)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(🔖)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(😿)数据用于创新(🍙)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(🧐)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(🉑)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(😎)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(😹)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(🌎)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(🚸)康保险公司(➿)通过(👐)创新药投资基金(📸)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(🎛)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(🎌)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(😡)家医保(🚋)局医保(⬅)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(🍀)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(🏴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(⏸)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(🐠)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(😈)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(👴)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(⚾)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(😱),定期调(👰)整优(❓)化基(🎛)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(🍜)部门研究临时纳(🌿)入医保(💐)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(👛)文件中的一大(🚳)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(♎)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(🤶)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(👴)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(👧)表示,“商(🏘)保创新药目录(🐱)是健全多层次用(👝)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(🖼)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(🌿)黄心宇进一步(🎪)表示,“国(🙃)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(🥗)申报纳入医保(🐋)药品(🥜)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(🥥)康记者还在发(🚫)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(📽)品是推荐进入商(👳)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(✉)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(🔓)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(📃)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(🕔)也是协(⛳)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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