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(📽)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(🖋)新药高质(🕷)量发展的若(🌩)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(🌶)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(🎈)的创新药企发展(🙈)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(💥)看,文件提到要依(🔨)托全国统一(🌦)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(🛥)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(😤)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(🤤)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(🏢)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(🌾)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(🆕)供稳定的(🥦)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(😄)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(🧡)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(💣)研发国家科技重大(🤦)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(🤖)大慢性病、儿(😚)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(🏎)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(😨)录(🚥)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(🙄)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(🛫)进入医(🔠)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(🚬)求和患者合(😟)理用药权益。 (🕧)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(💃)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(🛀)由影(🐪)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(😙)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(🚿)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(🍯)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(🥏)、患者获益显著(🛸)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(🐨)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(💶)医保局医药服务(🌨)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(🍜)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(🚼)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(🛩)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(🥘)录与医保目录同时(🏿)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(🛵)纳入医保药品目(🆖)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(🚸)还(🛐)在发布会现(🦖)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(🚑)是推荐进入商(🐨)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(🐟)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(🐭)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(👇)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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