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(✍)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(🤮)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(🛏)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(♿)托(🕘)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(👟)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(🏽)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(🍺)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(🌋)资(🔏)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(👗)稳定的长期(🦈)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(🗝)另外(🐈),文件提出,上市(🍣)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(🍰)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(🛎)可围绕药品(😿)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(⛺)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(🔩)大专项,聚焦重大(♿)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(👏)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(💼)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(🤯)《若干措施》提(😒)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(🕛)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(🍭)录数(🍸)量、药占比(🎞)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(🉐)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(🙄)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(🦑)措施(🔣)》提出(😸)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(🍲)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(👳),可商有关(🎳)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(🛩)外,此(⬇)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(🕓)目录(📯)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(💅)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(🐏)务管理司司(🌓)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(🍩)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(💻)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(📛)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(💞)品目(✨)录(🍭)、商保(➰)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(🚡)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(😱)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(💴)家医保局(💊)相关(🍍)负责人(🚡)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(🦄)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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