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(🔎)、国家卫生健(😧)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(🐴)发展(🤪)的若干措施(🚹)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(🎦)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(😒)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(🚌)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(🤵)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(🦍)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(🕎)临床用药(🐛)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(🚚)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(📖)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(🗼)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(🐛)式,为创(👜)新(😅)药研发提(🔙)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(💈)支(😖)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(🌏)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(👯)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(🦗)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(➿)药物研发(👐)国家科技重大(📣)专项,聚(😐)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(🍳)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(🥂)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(🏌)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(🚸)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(🧢)疗(😣)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(🧞)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(👻)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(🐠)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(🥏)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(🛬)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(🙉)新药(🎼)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(🔂)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(⤴)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(👴)目录)。重点纳(🤩)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(🎒)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(🕸)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(🆓)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(🕜)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(♎)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(👀)进(🆒)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(🏂)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(👯)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(🔓)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(🌮)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(🚭)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(👏)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Copyright © 2008-201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