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(⛰)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(👬)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(💰)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(🈴)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(🚊)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(🗡)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(🐖)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(♑)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(🤐)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(🏠)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(🚲)育支持创新药的(💐)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(📼)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(⛅)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(😭)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(💤)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(🏁)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(🍘)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(📉)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(🚾)多部门(📧)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(🤡)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(🗾)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(🍨)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(💴)务是推动创新药(🉐)积极进入医疗机构(😞)。 (🧛)《若干措(🤧)施》提出,鼓励医(💺)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(🆑)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(🔝)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(👮)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(♑)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(🔆)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(🔷)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(🧘)出,定期调(🕟)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(🎊)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(🌃)件中的一(❇)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(👩)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(👎)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(❗)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(🕕)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(🉐)承受(🏑)力的高价值(🛌)创新药提供新支(⏰)付渠道。” (🏻)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(💚)与医保(💓)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(😋)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(🐭)药品是推(⛔)荐进入商保(🙊)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(🆒)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(🛸)里,所以(🍡)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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