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(🗣)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(🍡)创新药高质量发(👧)展的若干措(🥒)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(🍸)给出(🦋)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(🌃)据用于创新药研发(🖊)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(🎢)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(🥎)需(🌚)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(😏),开发适配(👓)创新药研(🛒)发需求的数据(🌟)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(🕤)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(➡)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(👨)大创新药投资规(⏬)模。鼓励(🥁)商业健(🐚)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(🗑)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(🕵)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(😾)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(😰)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(〽)家医保局(🚠)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(🐄)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(🕷)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(👓)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(🖋)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(🛄)的创新药(👫)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(🥅)共卫生事(🔣)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(🍐)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(🔪)险创新药(🚗)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(💒)显著且超出(🎛)基本医保(😕)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(🐼)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(🧀)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(👤)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(🐷)品目录、商(➖)保创新药目录或同(🎪)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(🌔)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(🔠)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(😽)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(🐫)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(🕤)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(🚮)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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