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(📣)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(🙁)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(🖤)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(🧚)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(🐬)于创新药研(🌄)发”。具体(🤽)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(😐)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(📘)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(📴)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(🈳)励商业健(👥)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(🐰)提(🕘)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(🔁)品(🐇)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(🏫)业(👂)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(⛷)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(🗜)研发方面,文(🧖)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(🍃)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(⏹)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(🥃)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(🚀)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(✅)公布后3个月(🤷)内召开药事(🦖)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(🦔)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(🏈)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(💸)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(🐋)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(🔷)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(🐡)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(🚭)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(🚳)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(🍼)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(🤫)医(🛥)保支(🛂)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(😶)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(🔈)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(👢)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(🥟) 黄心宇进一(🤑)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(🍶)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(🎋)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(👚)报两者(🏎)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(🌸)目录中的药品是推(🧑)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(🆑)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(🔤)一样,这是市(🗯)场行为,市(🧞)场的边界在(🚛)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(🍣)该(🙊)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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