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(👺)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(👡)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(🕳)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(📞)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(🎮)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(💮)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(⛺)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(🥢)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(🌐)疗机构等合(🚞)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(➿)出,鼓励商业(🎠)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(🚔)司通过(💂)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(🥨)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(👸)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(🎖)得国家药(🚁)品监管部门受(🤜)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(🚥)策指导。医保部门(🏗)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(😱)规(📗)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(🎞)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(🌊)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(💁)大传染病、高(📤)发重大慢性病(🕥)、儿童用药、罕(🔤)见病等(👎)重点领域,推动(🐕)药物研发相关任务(🍀)落地(🎼)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(👸)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(🧞)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(⛔)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(🛏)新药积(🚖)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(🈶)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(😺),根据需要及时(👫)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(😟)诊疗需求和(🈵)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(💫)基本医保药(👔)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(😎)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(⌚)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(📁)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(🚴)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(🎮)亮点是提出设(💫)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(🍡)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(🌁)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(🚣)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(😽)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(🏼)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(🐔)录或同时申报(🥀)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(💸)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(〰)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(🆕)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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