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(👘)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(📶)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(🕣)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(🧡)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(🤠)数(🎤)据(🚘)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(🚛)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(🏙)求等数据归集(🛄)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(✅)业、科研院所、医(😟)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(🛹),提升创(🐛)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(🏓)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(♟)研发提供稳定(👃)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(🌌)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(🚈)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(🕤)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(〽)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(🐉)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(😁)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(🦗)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(📺)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(🤡)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(⭐)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(😱)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(💊)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(🎒)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(🎖)疗机(🍊)构于药品目录(✉)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(🚏)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(🌨)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(⏲)判药品和商保创(🐝)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(😂)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(🐚)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(💡)符(📈)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(⛔)事件等特殊(🏅)情况必需的创新药(🔁),可商有关部(🔈)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(🚲)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(💟)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(🌏)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(🍾)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(👚)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(🍈)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(🔔)保障(🚅)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(🌚)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(🌧)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(🐟)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(😙)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(🏮)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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