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(🦗)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(🔲)简称《若(🚪)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(🛏)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(🔮)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(💁)保数据用(🤫)于创新药研(🧑)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(🈯)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(🌤)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(🕹)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(🅿)件提出,鼓励商业(🚴)健康保险(⚾)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(⛽)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(🎅)育支持(🍡)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(🚯)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(🦔)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(🎢)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(💒)范围等开展交流(👿)。 (📥)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(💘)发国家科技重大(🦃)专项,聚焦(🐺)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(🕵)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(🌱)保局(💁)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(🏪)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(😞)施》提出,鼓励医(🌹)保定点(🆎)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(🚰)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(👯)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(🐺)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(🏜)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(🗡)》提出,定期调整(📱)优化基本医保(🌺)药品(〰)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(⛱)究(🈵)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(🔵)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(🍂)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(🖍)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(🏈)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(👆)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(🅱)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(👩)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(🕰)保目录(🚰)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(🌄)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(🥍)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(👘)产(🙊)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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