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(😰)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(🏃)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(🈵)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(🃏)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(🏪)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(👶)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(🧠)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(🔹)、医疗机构等(🐏)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(🦐)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(🏦)险公司通过(🍤)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(💬)市申(㊙)请获(😤)得国家(🎯)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(🍧)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(🍍)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(🥢)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(✊)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(🎪)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(💄)物研发相(🛸)关任务落(🗄)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(🥊) 此前,即使(⏸)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(💱)解读发(⭐)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(🛡)及时调整药品配备(🕙)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(💉)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(✳)量、药占(🙍)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(🗾)内(🚅)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(🌁)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(⬇)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(📛)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(🏷)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(🔲)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(🌲)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(💫)理司司长黄心(😥)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(🦑)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(🧒)基本(😧)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(🙊)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(🗼)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(🌒)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(🦓)创新药(🆘)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(🦋)的产品设计的时(🤔)候定(🌇)位可能不(🏷)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(📕)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(🦄)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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