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(😰)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(🧚)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(🔂)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(👈)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(💃)统(🍌)一的医保信息(🎗)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(🌜)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(💴)需求的数据产品(🐙)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(🥙)布局(🏟)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(🛸)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(🦖)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(😝)金等多种方式(😎)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(🌵)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(👯)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(🖤)药(👐),企业(🥉)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(🏾)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(⭐)交流。 在(🌴)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(📼)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(😨)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(🐊)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(🌚)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(📝)励医保定(🉐)点医疗机(🛴)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(💚)医疗(📠)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(🍖)制(🙏))。 《若干措施(❎)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(🛣)本医保药品目录(🌞)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(😋)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(🌞)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(📇)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(🏔)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(🌵)且超出基本医保保(📂)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(🏇)家(📎)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(📐)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(😸)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(🏵)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(❌)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(🔨)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(💆)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(🍇)的药品是推(🎬)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(🏟)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(🚏)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(👢)的边界在这里(🔑)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Copyright © 2008-201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