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(🚧)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(🦁)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(➰)展困境—(🚡)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(📆)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(🚮)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(⏭)保(🎚)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(🐊)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(🌹)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(🍛)疗(🐂)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(👭)布(⏸)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(🎓)基金等多(🎁)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(🦊)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(🛒)发国家科技重大(👾)专项(🐇),聚焦重(👪)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(🌠)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(❗)持机制。 此前,即(🔊)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(🗡)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(🕶)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(🏁)购绿色通道(💢)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(🐕)构用药目录(🚳)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(🐉)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(🐥)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(🚿)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(💱)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(🦆)纳入医保目录(🍖)。应对重大公(Ⓜ)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(🐹)纳(📪)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(🐂)行路径。 另外(🐞)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(🛵)保(🗄)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(🍾)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(🚻)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(👹)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(💴)录将明确基本(🔈)医保保障边界(📽),为(⏩)超出(👋)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(🗡)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(🛠)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(🌓)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(😵)目录中的药品(🏒)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(👏)行为,市场的边界(🍾)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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