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(🏜)发难”“进(🛷)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(🍞)给出解决措施(🏧)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(🎄)平(🃏)台,做好疾(🗨)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(⛄)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(🦑)健(🦀)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(✏)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(💋)家药品监管部门(🥉)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(😻)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(🧒)主规格、参(🚗)照药、(🌄)支付范围等开展交(😌)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(🔮)面,文件专(🛹)门提到组(🍄)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(🗝)“进门(🚔)”环节。国(🥦)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(🐢)策(📒)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(🛥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(✌)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(🥛)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(🌨)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(🐟)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(🍆)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(✍)上,按(😣)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(🚳)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(☝)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(🌇)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(🚬)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(🍊)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(🛡)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(🏂)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(🥧)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(💀)、商保创新(🥩)药目录或同时(🤚)申报(🎀)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(🔉)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(🐠)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(💀)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(🛹)相关负责人表(🌑)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(🎡)是市场(❔)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(🧒),所以用的是(🔭)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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