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(👩)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(🥒)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(🍗)付难”,文件都(🕕)一一给出(😕)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(🔣)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(🦗)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(🧜)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(🍖)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(⛱)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(👐)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(🥙)创新(😂)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(🌀)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(💱)指导。医保部(📥)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(🗂)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(🚉)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(💉)任(🤞)务落地实施并完善(📲)多部(🗄)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(🐏)。国家医(🚇)保局(🚽)医保中(👨)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(⏪)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(🛍)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(🆗)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(😽)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(👲) 《若干措(🗾)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(🚸)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(😩)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(🧑)需的创新药(👟),可商有(🎹)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(💳)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(🖍)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(⤵)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(♟)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(📓)高、临床价值大(🌮)、患者获益显(🗝)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(🔫)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(🎮)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(🔖)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(📟)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(🔅)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(🏕)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(🌊)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(🌺),这是(🏕)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(😔)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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