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(🗝)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(🦑)难”“支付(🎳)难(🐧)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(⏱)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(🏒)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(📬)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(🐇)和分析,开发适(🤱)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(🌾)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(🌚)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(🍔)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(🛎)外,文件提(⛸)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(🕥)同(🕑)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(📅)指(🐿)导。医保部门与(📲)企业可围绕药品(🥢)目(⏳)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(👮)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(➕)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(😴)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(🚞)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(🍶)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(❗)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(👒)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(🍵)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(⏳)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(🔔)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(🎌)的创新药纳入(🌳)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(🏕)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(🧜)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(🔪)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(📝)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(👮)著且超出基本(🎳)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(🦎)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(🤧)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(🔛)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(🎞)本医保承(🧝)受力的高(🏛)价(🙇)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(🏩)。” 黄(🕺)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(🎫)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(🐀)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(❇)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(🌀)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(📛)悉,商(🤤)保创新药目录中的(🧟)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(🔈)时候定(🏕)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(🥅)为,市(📂)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(⛸)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(😺)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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