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(🏄)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(📰)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(🥉)药企发展困境——(🚘)“研发(🎐)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(🎯)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(👬)持医保数(👮)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(🕗)企业、科(🍀)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(🌇)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(♒)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(🌭)外,文件提出,上市(♉)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(🚴)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(🎞)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(💑)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(🤣)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(🏂)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(🛩)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(👎)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(🍬)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(✂)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(🚗)为(🚫)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(🙍)制(😿)(即同一通用(🏦)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(🛂)的限制)。 (📇)《若干措(💁)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(🤩)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(🎴)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(⬜)围的可行路(🤴)径。 (💬)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(😽)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(🍨)益显著(🚈)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(🙉)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(🍫)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(🚕)支付渠道。” 黄(📣)心(🎓)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(🛤)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(💅)步调(🥇)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(😻)申报(🎛)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(👐)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(🔷)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(🎑)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(🎃)这里,所以用(🗜)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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