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(🤶)、国家(🆑)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(🍨)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(💾)下简称《若干措(🧛)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(🐏)关心的创新(🧀)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(🎓)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(🤑)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(💎)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(🍍)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(😜)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(🍥)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(🎧)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(📕)管线,提(🍳)升创新效率。 在(👸)资(⌚)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(⏩)资规(♐)模。鼓励(♊)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(💸)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(👸)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(🚈)申请(💢)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(🥛)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(📦)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(🙅)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(🐧)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(📟)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(🍷)保中心副主(😹)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(⏱)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(💖)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(⌛)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(🍨)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(📈)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(💮)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(🦕)录内药品(🍬)可不受“一(🐝)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(🈲)化基本医保药(⛏)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(👪)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(🔆)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(👱)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(🚨)下称商保创新药目(🚴)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(🏈)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(🐊)受力的高价值创新(🤩)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(🤪)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(🕤)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(🕉)且(🌸)价格应(🔐)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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