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🦏)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(🎗)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(♈)措(✴)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(🌭)。中新健康注意(🚭)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(🛺)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(🥣)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(🔸)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(🐀)集和分析,开(💕)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(⭐)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(🎙)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(⏬)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(👼)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(😸)药研发(😢)方面,文(🚘)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(🎅)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(🕺)重点领域,推(📢)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(🐗)制。 此前,即使进(🚵)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(🗯)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(🧚)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(📥)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(🚃)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(🤖)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(🍽)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(🔈)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(📥)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(🏆)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(💷),按程序将符(🚕)合条件的创新(🎡)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(🎭)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(👽)创新药,可商有关(👗)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(🐾)大亮点是(🛄)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(🌃)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(⛅)患者获(🕤)益(🥀)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(🍨)创新药。 (📞)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(💒)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(🌿)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(🖍)实(🐠)现商保创(🐱)新药目(📘)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(🗑)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(👊)创新(⏬)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(🦏)是推(🛁)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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