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(🥔)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(🍝)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(🚠)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(💁)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(🏮)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(🆙)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(⏫)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(➿)资金(🦌)方(🍸)面,文(🍥)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(🔚)资(⛅)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(😺)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(🛠)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(🐯)支持创新药的耐(🙀)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(🈸)请获得(🌼)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(✨)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(📨)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(🏺)重大专项,聚(🤘)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(🐎)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(🏅)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(🐳)在医院“进(🔍)门”环节(🥗)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(➿) (👊)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(🦑)公布后3个(🎼)月内召开药事(🤱)会,根据需要(🛅)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(🌂)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(🔛)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(➗)件的创新药纳入(🕙)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(🍋)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(🤽)医(🍌)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(👿)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(🥚)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(🌬)创新药(🐭)。 (🧒)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(🍸)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(📖)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(😼)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(⏲)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(😡)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(🙀)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(💘)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(🆔)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(🌆)定位可(✉)能不一(🔯)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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