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(🍝)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(🍳)发的《支持(👫)创新药高质量发展(🍗)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(🌬)注意到,对于业(🐺)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(➗)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(🐑)看,文件提到要依(🕣)托(🔺)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(😷)发适配(🏂)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(❤)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(🤲)机构等(👪)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(⌛)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(📉)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(🐹)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(🎓)创新药研(🔑)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(🚑)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(👵)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(🚰)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(🔘)件专门提到组(🏀)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(🥜)项,聚焦重大传染(🙅)病、高发重大(🏋)慢性病、儿(🚆)童用(⏪)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(🔣)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(🚆)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(🍈)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(📊)《若(👐)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(🍕)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(🗻)布(🦐)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(🐴)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(😋)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(🔕)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(🐌)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(🤞)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(🌼)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(👚)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(💯)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(🏾)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(🚼)围的创新药(💦)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(💤)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(🐐)是健全(😰)多(🎡)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(🎮)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(⬛)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(😖)中新健康记者还(🚻)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(🤚)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(🔩)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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