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(🐱)康(🌂)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(🚄)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(👘)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(🥣)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(🤶)研(🏤)发需求的数据(🕡)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(🌅)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(🚣)规模。鼓励商业(🥙)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(➰)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(🥩)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(🤘)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(🐮)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(🐽)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(🗃)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(🚷),推动药(👳)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(🚜)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(😫)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(🍅)局医保中(🤽)心副主任(⛳)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(🍕)入医(⚾)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(🕔)目录更(🍉)新公布(💊)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(🏏)量、药占(📹)比(🤞)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(🔁)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(⛳)条件的创新药纳(➕)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(🚞)情(🚋)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(👸)“商业健康(🍕)保险(😰)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(🦒)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(🌤)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(🏫)保局医药服(⏲)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(💔)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(🧡)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(🎐)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(⛵)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(🎠)创新药目录(❄)与(💼)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(⚫)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(🏾)制”。国家医保局(🐽)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(⛎)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(🧜)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(🦋)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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