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(🍤)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(🤕)干措施》(以下简(🔒)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(🍟)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(💸)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(🍲)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(👲)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(📶)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(🤠)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(🍶)品,支(😄)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(🌺)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(🎷)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(😃)新药投资规(🍏)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(♑)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(🚞)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(🀄)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(🆕)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(🙌)围等开展(📆)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(💆)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(🗺)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(⤵)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(🐁)局医保中心(🛁)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(🎣)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(🍢)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(🗂)备或设立临时采(🏂)购绿色通道,保障(🚆)临床诊疗(🚏)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(🔼)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(🥞)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(🚂)药品(🗃)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(🌛)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(🌳)。应对重大(🏏)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(🖕)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(🕷)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(🎙)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(🚢)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(💱)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(😄)理司司长黄心宇表(🧛)示(🎑)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(😡)保障(🍙)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(😰)新支付渠(😷)道。” 黄心(🙁)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(📎)录与(😰)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(🍱)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(🔰)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(🎱)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(🌔)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(🆒)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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