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(🍃)保局、国家卫(🤾)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(🔏)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(🌺)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(🎽)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(🥏)条便提(🏝)出“支持医(🔼)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(🏤)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(⛏)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(😨)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(🏴)模。鼓励商(🏼)业健康保险(👫)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(🍦)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(🎦)持创新(🐭)药的耐心资本。 (🛒) 另外,文(🐫)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(🌬)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(🕘)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(🌋)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(🥓)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(🎑)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(🚬)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(💨)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(🎎)保(🕔)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(⏱)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(🏦)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(⏭)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(👉)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(🈵)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(😇)需(🌚)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(😙)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(🌖)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(🚝)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(💩)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(🍡)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(🖇)点(🏹)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(📆)的创新药。 (✖)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(🏹)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(🥣)一(😇)步表示,“国(🤯)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(🕋)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(🕖)现场获悉,商(🛵)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(💐)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(🎆)示,“因为不同(🧒)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(🛁)行为,市场的边(🏟)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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